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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5578005156/202007-00016 组配分类: 隐患管理
发布机构: 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加强汛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2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加强汛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0-07-22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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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处〔202069

 

关于加强汛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清溪街道白洋河城防指挥所、清溪街道碧岩防汛救灾指挥所、各社区防汛指挥所:

当前正值防汛救灾关键时期,应急响应已提升至一级。请各指挥所在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务必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各指挥所、碧岩社区临时安置点、临时用火、用电、驱蚊时点蚊香等,更要谨慎小心,防止发生意外。各值班人员要严格职守、勤检查,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清溪街道办事处

20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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