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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718E/202012-00219 组配分类: 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
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贵池区梅村镇檀林行政村老屋村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补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0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贵池区梅村镇檀林行政村老屋村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补遗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07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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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效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无在建工程项目,且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现更改为:‘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效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徽泰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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