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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15R/202012-00040 组配分类: 贫困人口识别
发布机构: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贫困户识别标准和识别程序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贫困户识别标准和识别程序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28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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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标准: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居)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识别程序:在2013年贫困人口调查统计的基础上,依据农户申请情况,各村(居)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居)委会和驻村(居)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街审核。镇街人民政府对各村(居)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镇街贫困户名单,在各村(居)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村(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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