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90J/202012-00119 | 组配分类: |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墩上街道贫困家庭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推进健康脱贫工程,提高我街道贫困家庭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切实维护广大贫困家庭妇女的健康,根据《池州市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管理方案》(池卫计〔2017﹞93 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筛查对象
计划用三年时间(2017—2019),对全街道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35~64 岁妇女实施全覆盖“两癌”免费筛查。2017年,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55~64岁妇女为目标人群。
二、目标任务
(一)完成全街道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55—64岁妇女“两癌”筛查工作。
(二)提高广大妇女自我保健意识,特别是“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
(三)探索优化妇女“两癌”筛查服务模式,逐步建立“两癌”防治长效机制。
三、项目内容
(一)宫颈癌筛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可采取液基薄层细胞学检查或巴氏涂片等方法,内容包括取材、涂片、固定、巴氏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1.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 BI-RADS 分级 0 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 BI-RADS 分级 4 级和5 级、X 线检查 BI-RADS 分级 4 级和 5 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
4.其它:对乳腺 X 线检查 0 级和 3 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活检及其他进一步检查。(检查单位在进行乳腺彩超、乳腺X 线检查后,注意留存被检查者的相关影像资料)
(三)异常/ 可疑病例管理
建立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制度。随访人员按照贫困家庭妇女“两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详细收集目标人群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并充分发挥基层医生的作用,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检查。异常/可疑病例定义如下:
1.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对宫颈细胞学检査 TBS 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 ASC-US)及以上者,巴氏分级报告结果为 IIB 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 和 CIN3)及以上者。
2.乳腺癌检查项目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彩超检查 BI-RADS 分级 0 级、3 级及以上者,临床乳腺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 X 线检查 BI-RADS 分级 0 级、3 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四)人员培训
为确保 “两癌”筛查项目质量,对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1.管理人员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和要求、项目财务管理、项目监督和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上报等。
2.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宫颈癌、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相关表格的规范填写,完整详细的宣教要求和内容等。
(六)信息收集和管理
1.收集内容
宫颈癌: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宫颈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上报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低级别病变(CIN1)、高级别病变(CIN2 和 CIN3)、原位腺癌(AIS)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个案信息。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
乳腺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乳腺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上报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个案信息。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
2.信息管理
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安排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时将“两癌”筛查的相关数据反馈给受检者。街道卫生院安排专人及时完成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内的个案信息报送,并以街道为单位按季度将“两癌”筛查项目季度统计表及“两癌”筛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报送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贫困家庭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和个案登记表通过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和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逐级上报。所有检查信息要及时录入,对检查异常的病例要加强追访,收集进一步检查、诊断结果及治疗结局的信息,失访率应≤5%。
四、筛查流程
根据区卫计委安排,确定市二院为墩上街道贫困家庭妇女“两癌”筛查机构。
(一)宫颈癌检查流程
1.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对受检妇女进行登记,组织签署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对可疑或确诊患者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登记在《个案登记表》和《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内。
2.市二院对受检妇女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和宫颈细胞学检查的取材、涂片、固定、巴氏染色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并填写妇科检查和宫颈细胞学检查表格。对检查出的可疑或异常病例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反馈至受检对象所在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街道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并通知可疑和阳性者到市二院进行阴道镜检查;负责对宫颈细胞学检查检查结果为可疑或异常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提供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将阴道镜和病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受检对象所在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并督促患者进一步确诊治疗。
(二)乳腺癌检查流程
1.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对受检妇女进行登记、签署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的检查、诊断和治疗情况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和《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内。
2.市二院专科医师对受检妇女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记录乳腺大小、硬度和有无包块,特别应注意乳腺出现的一些不被重视的轻微异常症状和体征,由检诊医师填写乳腺临床检查表,超声医生负责填写乳腺超声检查表。对检查出的可疑或异常病例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反馈至受检对象所在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并通知可疑和阳性者到指定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乳腺X线检查;负责对乳腺彩超检查异常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X线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活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受检对象所在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并督促患者进一步确诊治疗。
五、职责分工
(一)墩上街道卫生院负责开展人员培训,进行信息收集与管理,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指导;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制定全街道范围内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二)街道扶贫办负责做好“两癌”筛查目标人群的摸底登记和资格确认工作。
(三)街道妇联负责协调基层做好“两癌”筛查目标人群的组织动员工作,及时帮助查出并确诊乳腺癌、宫颈癌的贫困家庭妇女争取医疗救助。
(四)街道财政分局负责统筹安排“两癌”筛查项目专项资金,保障项目顺利运行。
(五)街道计生办具体负责做好“两癌”筛查目标人群的摸底登记、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街道计生办、街道财政分局、街道扶贫办、街道妇联为成员的贫困家庭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具体负责全街道农村贫困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贫困妇女“两癌”筛查工作方案,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与管理,定期向区贫困家庭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
(二)搞好宣传教育。街道计生办、街道扶贫办、街道妇联要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开展贫困家庭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贫困家庭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各村要组织人员上门入户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目标人群积极参与“两癌”筛查。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积极主动地向接受检查的妇女传播“两癌”防治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提供咨询服务。
(三)严密组织实施。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的目标人群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摸清需要筛查的人数,对因外出等原因确实不能参加“两癌”筛查的贫困家庭妇女要登记造册,注明联系方式和不能参加原因,以便于次年补查;对能够即时筛查的对象,按照《2017年墩上街道“两癌”筛查任务分配表》(见附件2),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筛查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检查,确保完成全年指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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