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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贵池区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2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贵池区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0-12-27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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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就业专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就我区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

各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主城区各社居委)按照区人社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贵人社秘[2015]192号)文件规定,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贵池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汇总表》电子档、纸质各一份报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按规定进行审批并组织发放。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填写《贵池区就业援助对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020年度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费发票(20157月份以后已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无需提供缴费发票)、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非本人姓名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根据上级人社、财政部门关于社保补贴资金必须当年使用并与下年度就业专项资金安排挂钩的要求,我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各镇、街道办事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主城区各社居委)向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社保补贴申报材料截止至20201210日,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1225日前做好本年度社保补贴审批,资金拨付工作。

四、相关要求

1、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督促就业和社会保障所(主城区各社居委)落实专人负责,积极稳妥地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汇总表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汇总时间及汇总单位盖章。

2、新增享受补贴人员必须提供字迹清楚的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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