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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23L/202009-00046 组配分类: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发布机构: 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牛头山镇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牛头山镇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9-18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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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牛头山镇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

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

     根据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函》(贵财综﹝2020104号)文件要求,根据我镇实际,制定《牛头山镇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你们根据文件要求抓紧落实。


                                 中共牛头山镇委员会

                                 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818

牛头山镇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分配方案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预拨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0]772)要求,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社[2015]561)和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加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皖民救函[2018]277)及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函》(贵财综﹝2020104号)文件,分配到牛头山镇的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为25万元,由镇统筹安排。为切实做好补助资金的使用,根据我镇各村(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救灾对象

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集中转移安置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以及集中转移安置的受灾群众。

二、救灾补助标准

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原则上按照农田受灾户每人不低于200元标准发放,主房倒塌、严重损坏每户不得高于3000元。

三、工作要求

1、各村(居)要切实管好用好救灾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或预留资金,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

2、各村(居)要在村(居)公开栏对救灾对象和救灾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救灾资金发放统计表(附件2)和公示照片复印件,报镇应急办。村(居)主要负责人要在汇总表(纸质版)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救灾资金发放统计表务必于2020823日前报送至镇应急办(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

3、救灾资金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采用社会化方式发放,经审核后由区财政局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折)”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户。

联系人:朱进生,15056603959QQ,857227992


附件: 1.牛头山镇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2.2020年度自然灾害受灾群众资金发放统计表






附件一:

牛头山镇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

序号

村(居)

受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

备注

1

长丰社区

19000

2

木闸社区

19000

3

姥山社区

4000

4

牛头山村

27000

5

宝赛村

11000

6

观山村

19000

7

长林村

22000

8

万子村

14000

9

杨店村

20000

10

惠民村

22000

11

万生村

28000

12

前江村

45000


合计

250000 



附件二:

2020年度自然灾害受灾群众资金发放统计表

单位:                         时间:

序号

救助对象
户主姓名

人口数
(人)

救助类别

救助标准
(元)

救助金额
(元)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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