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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长信箱
信件标题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来信人
牛***
来信时间
2024-12-05 16:56
信件内容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回复部门
区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24-12-06 09:09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向区长信箱反映的关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的咨询事宜,区人社局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包括个人享受和企业享受两类,分别有: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照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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