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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市贵池区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征集开始时间:2024-07-03 11:02

征集结束时间:2024-08-03 11:02

状态: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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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 资行为,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央 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7号令)、《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皖政秘〔2022〕194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修订《池州市贵池区本 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2024年7月10日(本周三)上午下班前,将征求意见反馈 表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区发改委邮箱,无意见亦请反馈。

公众可在2024年8月3日前,通过平台留言:登录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ahgc.gov.cn/,从“互动交流”栏目“意见征集”版块中点击进入留言。

联系人:张钊   联系电话:18656607077 邮箱:1501708628@qq.com


附件:1.《池州市贵池区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

2.征求意见反馈表

 

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   

池州市贵池区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修订依据及起草过程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根据区领导批示,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修订我区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我委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7号令)、《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皖政秘〔2022〕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修订本管理办法,于2024年7月8日发文征求各单位意见,形成《池州市贵池区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池州市贵池区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包含总则、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及附则等6大项,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流程指导,保障政府投资科学决策、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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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截止8月3日,未收到公众意见,特此说明。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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