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建设,向将《贵池区拆迁安置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乡镇版)征求意见稿》公布如下。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会虚心采纳、认真改进,努力把我区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建设的更加丰富和完善。
联系电话:0566-2046571;联系人:王贵安。
过程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三级目录 | 内容要求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格式 | 公开方式(载体) |
决策 | 政策文件 | 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文件全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乡镇 | 信息形成起19个工作日内 | 文字 | 连接转载到区政务公开网(乡镇专题决策公开栏) | ||
管理 | 调查登记 | 调查登记结果 | 房屋权属、区位、用途、面积等情况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 | 乡镇、征收项目现场 |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字 图表 | 房屋征收范围内 | |
房地产评估 | 评估机构库及专家库 | 房地产评估机构库及专家库公示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 |
乡镇、征收项目现场 |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字 图表 |
区政务公开网(乡镇专题管理公开栏)、征地所在地公示栏 | ||
评估机构推选 | 推选、公证处摇号产生房地产评估机构结果公示 | 乡镇、征收项目现场 | |||||||
初步评估结果 | 分地块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预评估报告 | 乡镇、征收项目现场 | |||||||
房屋征收决定 | 征收决定公告与补偿安置方案 | 征收的依据、范围、程序、时限;分地块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分地块的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 | 乡镇、征收项目现场 | 区政务公开网(乡镇专题管理公开栏)、征地所在地公示栏 | |||||
补偿安置 | 补偿结果 | 分地块的房屋征收补偿总体情况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 | 乡镇、征收项目现场 |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字 | 房屋征收范围内 | ||
征收补偿决定 | 分地块分户补偿决定书 | 乡镇、征收项目现场 | 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 | 文字 | 房屋征收范围内 |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 全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 乡镇 |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字 | 区政务公开网(乡镇专题管理公开栏) | ||
预警应对 | 跟踪报道事态发展、分析研判处置意见、应对处置情况 | 乡镇 | 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办新闻发布会 | 文字 | |||||
阶段成效 | 阶段性实施进度及征收工作中有效的经验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
乡镇 |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字图片 | 区政务公开网(乡镇专题管理公开栏) | |||
执行 | 执行措施 | 年度安排 | 年度工作计划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 |
乡镇 |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字 图片 |
区政务公开网(乡镇专题执行公开栏) | |
服务 | 公共服务 | 服务指南 | 服务指南、表格下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 乡镇 |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字 | 区政务公开网(乡镇专题服务公开栏) | |
结果 | 宣传报导 | 乡镇征收工作相关宣传报道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
乡镇 |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字图片 视频 |
区政务公开网(乡镇专题结果公开栏) | ||
工作总结 | 乡镇征收工作相关工作总结信息 | 乡镇 |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字图表 | 区政务公开网(乡镇专题结果公开栏) | ||||
回应 | 回应关切 | 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的主动回应内容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 乡镇 | 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延迟至15个工作日 | 文字 | 区政务公开网(乡镇专题回应关切栏) | ||
解读 | 政策解读 | 国家、省、市、区等上级机关或者专家、学者关于上级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材料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3号) | 乡镇 | 20个工作日 | 文字图表 | 区政务公开网(乡镇专题政策解读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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