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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话民生】工亡、欠债 法援民生工程照亮我的世界
浏览次数:1738 信息来源:贵池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1-28 10:10

“黑暗的世界,民生工程就像一束光照进来,让我看到希望。”我叫李凤英,今年46岁,是唐田镇八一村徐坡组人。2018年1月7日,我的丈夫吴志宏独自在江苏无锡工厂做事的时候发生意外,被掉落的钢筋扎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律援助,让我抓住“救命稻草”

事情发生的很突然,又是在外地。我独自一人还带着个未成年的孩子。现在家里的顶梁柱一时轰塌,留下我们孤儿寡母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噩耗,不知道怎么办,我猛然想起,前段时间唐田法律援助工作站来村里宣传过,民生工程能为农民工维权。我带着孩子急忙赶到唐田法律援助工作站,向工作人员详细说明我丈夫工亡的事情经过,当时工作站的汪站长说让我放心,我们本镇人在外地务工工亡,法律援助会帮老百姓维权。站长收集了我们的身份信息并安排工作人员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晚上便跟随我们连夜赶到江苏无锡。

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第二天的一大早,我们去到我丈夫身前工作的无锡市豪放钢构厂,看着他们负责人面对我们时还在推卸责任,我的情绪特别激动,就想帮我丈夫讨回公道,汪站长极力安抚我们,然后有条不紊的向负责人了解情况,原来我丈夫承包了该厂的钢构件打磨、喷漆任务,报酬是每吨50元,双方约定安全生产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可现在他们居然说我丈夫因为操作不当才导致事故,还要负主要责任,一天协商下来也没得到任何结果,悲愤的心情让我险些控制不住自己。

回到宾馆的路上,走在陌生的城市,感觉被黑暗包裹我看不到光,看不到方向。晚上被一阵敲门声打破思绪,是汪站长,他神色匆匆的找到我,想跟我商量一下明天接着谈判的事宜,汪站长把他拟的方案条条解释跟我们说,一是确定是工伤事故,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的协议应属无效;二是死者家里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供养亲属,是增加赔偿的突破口;三是综合运用工伤事故法规、安全生产政策和维护稳定等手段,增加谈判筹码。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接连着4天与企业负责人反复协商、谈判,就在谈判尚在进行之中,一群人手持欠条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原来是我丈夫身前在外借的债,当时为了给我治病,我丈夫他四处借钱,每到过年甚至都不敢回家久待,生怕被讨债的人挟持住。现在追债的人怕我丈夫去世,这钱讨不回来,便追到无锡,扬言如果我家不承诺还债,将阻止企业赔偿,甚至妨碍我们处理后事。

我丈夫的去世,工厂负责人的推诿,追债人的恶语相加,我无奈的望向汪站长,见汪站长顶着压力把前来讨债的一伙人安排到一边,耐心的劝说他们,既然是唐田镇的老百姓,谁的权益都要维护,法律是保护大家合法权益的,但是事情要一步一步来,都会解决的。平复好追债人的情绪,继续与钢构厂负责人协商,最后达成赔偿121万元的协议。拿到赔偿款后,我一直不敢松懈,接连来的债务紧追其后,我们家属的精神早已经被折腾的六神无主,但看汪所长还在集中精神给大家制定债务化解方案:预计债务总额为300万元,不论有无借据,死者家属按10%的比例偿还;由我的弟弟主持债务统计、审核、还款,镇村协助制作协议书、销毁借据、维持秩序;还款时间确定在安葬后三日内。

民生工程,点亮我的世界

直到最后一名债务人拿走欠款后,我看到汪站长这才舒了一口气。这次法律援助帮我维权,不仅为我争取到赔偿款,也给我节省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又为我妥当的解决了巨额债务负担。在我感觉最黑暗的时候,法律援助就像一束光照进来,让我看到希望。感谢政府,感谢法援民生工程,感谢汪站长,让我结束了常年躲债的日子,从此能过上正常、安定的生活了。

 

(李凤英口述,区司法局程慧、区民生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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