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徐自力,家住池州市贵池区秋浦街道。家里是低保户,我爱人是残疾人,平时靠着低保补助和打打零工勉强度日。
突发横祸,让我的家庭雪上加霜
2017年3月22日,我在去工作的路上,突然一辆小汽车向我直直驶来,我躲避不及,就被撞倒在地,受伤住院。在医院治疗了5个月之后,终于可以出院,但是我并没有恢复健康,我的腿不能正常行走,出行只能靠轮椅。我的伤情经安徽秋江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四级伤残(一处)和八级伤残(一处)。
绝境逢生,让我机遇民生工程
肇事方只帮我家垫付了一万的治疗费便不再赔偿,家里的条件不好,巨额的医疗费和康复费让我一家陷入绝境。这时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找上门说向我这种情况可以去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民生工程的一项惠民政策,让政府免费帮我请律师,帮我打官司。听到这个消息我感到十分兴奋,感觉看到了希望。
多番努力,让我走出生活困境
2018年1月9日,我拖着伤体,在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和家人的陪伴下来到池州市贵池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中心负责同志热情地接待了我,我说明来意后,经主任审核,认为我的条件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他们马上受理了我的申请,当天为我指派池州市贵池区秋浦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孙文品为我的承办律师。
孙律师在接到池州市贵池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马上就与我联系,了解情况,收集证据。孙律师了解到撞我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办理了保险,便为我去找保险公司,希望能达成赔偿协议,无奈并没有成功。2018年春节后,孙律师便去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帮我提起诉讼。
庭审中,保险公司质疑我的伤残等级过高,孙律师马上反驳伤残等级四级和八级各一处,是经司法鉴定所的合法鉴定,应予认定。保险公司又认为我是农村户口,残疾赔偿金应按农村标准计算。如按照农村户口标准赔偿,残疾赔偿金要少25万多元。孙律师又进行反驳,虽然户口是农村户口,但其居住位置属城乡结合部,且个人无田地,应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双方意见差异大,不能达成一致,承办律师多次做保险公司的思想工作,法院经过三次开庭审理,最终签定了协议,我共获得赔偿款61万元。
感谢孙律师,感谢法律援助,感谢民生工程,感谢政府。我拿到了赔偿款,一家人从困难的生活中走了出来,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徐自力口述,贵池区法律援助中心程慧、区民生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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