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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话民生】八旬老人赡养难 法援挽亲情
浏览次数:376 信息来源:贵池区唐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23 11:32


我叫*德,今年53岁,家住贵池区唐田镇扬名村,老伴精神残疾,没有劳动能力,我俩也未生育子女,家中还有一位82岁的老母亲跟我一起生活母亲育有三子两女,在她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却因赡养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父亲去世的早,三个儿子中我是老幺,母亲一直和我们夫妻俩生活在一起,老人日常生活开支都由我承担,其他兄弟姐妹很少过问。但是半年前母亲因脑梗住院,经抢救后半身不遂,以后的生活起居都要人照顾。但我家的条件不好,妻子是精神残疾,常年需要吃药,母亲高额的医疗费用和日后照顾生活起居的重担都压在了我的身上,我便与其他四个兄弟姐妹商量共同承担母亲的赡养义务。

当我找到其他几个兄弟姐妹商量母亲的医疗费用和日后生活时,其他几个兄弟姐妹都找各种理由不愿承担。手足无措的我只好找到村委会,希望能解决这件难题,但是兄弟姐妹们就是不愿意承担。劝说无效、调解无果,我母亲的赡养问题一时间竟无法得到解决。

正当我走投无路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村里的大喇叭每天播放的20项民生实事中有一项是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我又赶紧到村委会的公开栏上看看,上面清楚写到可以给我们提供帮助,专为困难群众免费打官司。古说:“家丑不可外扬”,虽然顾虑重重但是为了让老母亲安享晚年,思来想去,最后决定去试试。为此,我找到了镇里司法所所长,把我家事情的前因后果向汪所长叙述了一番,并咨询了一些法律法规。汪所长对我家的事情十分重视,立即帮我找了一位专门负责受理赡养老人案件的律师。了解有关情况后,律师先是从法律的角度告诉我,子女本就应当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和责任,接着建议我和其他兄弟姐妹最好不要因为赡养老人之事诉诸于法庭、对簿公堂。最好还是通过法律进行调解、协商解决,最后完善司法确认。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在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下,我们几个兄弟姐妹最终就母亲的赡养问题达成调解协议母亲还是和我们夫妻俩一起生活,母亲的医疗费用和日后的生活费用由我们几个兄弟姐妹共同承担。

非常感谢政府的法律援助政策”,既伸援手解决了母亲的养老问题,让的生活有了保障,又挽留住了亲情*德口述,唐田镇民生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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