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杨*楼,今年49岁,家住安庆怀宁市石牌镇,2019年3月份来池州中远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务工。今年年中,因工伤赔偿款的事和所在公司没有谈拢,在乌沙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最终拿到了23万元的工伤赔偿款。
今年3月15日我在池州中远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作业时受伤,导致腰部骨折,在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33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共计8万余元,对于我拮据的家庭来说这真的不是一个小数目。
我的家属找到乌沙镇政府寻求帮助,乌沙法律援助工作站详细了解情况之后,告诉我们法援对于农民工工伤赔偿这一情形会开通绿色通道,不用再审查我的经济情况,只为最高效率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并安慰我不要着急,乌沙法律援助工作站一定会尽力帮我解决困难。随后工作站立刻派出工作人员找到中远船舶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协调,最终医疗费用由池州中远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支付。
出院后经秋诚司法鉴定所鉴定我为7级伤残,而经过前期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讲解,我知道我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可以拿到工伤赔偿,所以我决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月18日我们再次来到乌沙镇法律工作站正式申请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依然热情的接待了我们,并立即指派工作站工作人员黄*负责此案。办案人员在船舶基地管委会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多次和中远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进行协调,一开始公司负责人认为前期已经为我支付了医疗费,不愿意再给付工伤赔偿款,但是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并不放弃,坚持不懈地对对方以法理和情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劝说,最终池州中远船舶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同意参照工伤的赔偿标准一次性赔偿我各项损失23万元。
6月3日拿到了全部赔偿款。在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我和我的家属真的是喜极而泣,家属还和我说如果不是有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我们这些没个啥文化的人还真不知道怎么寻求帮助呢。
现在我在家调养身体,也有家人们照顾我,幸好得到一笔赔偿款,让我们的生活不至于太拮据。我们一家人也衷心希望法援惠民这一政策能够继续实施下去,让需要维权的工友们维权有门路。
(杨*楼口述,贵池区司法局、乌沙镇司法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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